国际智库聚集地建设招标公告
国际智库聚集地建设招标公告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 国际智库聚集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国际智库聚集地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国际智库聚集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XTC-CZ-*******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将助力中国的大国崛起。同年9月天津市也出台《天津市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把天津市“国际性智库聚集地”建设目标列入规划。天津市社科联积极承担国际性智库聚集地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意见,积极推进智库建设,推进智库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三、项目预算 1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提供近两年度(2015年或2016年)任意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交2014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6-02到 2017-06-0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7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前来报名登记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请发至邮箱:130*****973@163.com、gxzb_t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1、供应商须携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6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6-1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6-1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7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宇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5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肖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信大厦10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十、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财务信息(一)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二)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酒店1107室(三)采购代理执行机构联系电话:***-********-****(四)采购代理执行机构邮政编码:300000(五)采购代理执行机构财务信息:(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磋商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村支行?账号:****************763(2)保证金账户(仅用于收取磋商保证金)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账号:***************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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