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决定对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十万吨级煤码头及引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2×600MW超临界抽凝供热发电机组
1.2 工程名称:十万吨级电厂专用卸煤码头及引堤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伍堡工业区
1.4 工程概况:本工程近期建设规模为设计年吞吐量306万吨,拟建设10万吨级卸煤泊位1个、引堤以及相应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包括卸船机设备、#2转运站(不含#2转运站)以外的输煤系统工程)。总平面、工艺、水工结构以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均着眼近期,兼顾远期,留有发展余地。
1.5 招标范围:
十万吨级煤码头及引堤工程、工作船码头、综合平台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建筑、安装)、调试并配合电厂整套启动调试。具体范围包括:自#2转动站(不含#2转运站)至煤码头区域内的水工工程(码头及引堤工程)、装卸设备、机修设备、土建、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保、港池及回旋水域挖泥和炸礁、进港航道疏浚、航标工程、扫海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建筑、安装)及调试。
其中装卸设备工程中的设备采购不属本标范围(详见第八章的工程量清单)。
1.6 工期要求:
⑴ 竣工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⑵ 2009年4月30日前必须提交140m-180m码头卸船机设备安装工作面。
1.7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将按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等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实现省(部)级优质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良等级。
1.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及以上;
⑵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⑶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经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单位。
3.3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 投标人必须具有5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海港码头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⑵ 近五年至少设计过同类结构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设计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设计不允许分包。
3.7 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
4、标书出售时间:2008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资料,并索取收款凭证,逾期不予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另交图纸、地质钻探等资料押金200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投标截止时间 2008 年 4 月 2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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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石狮市曾坑社区蓉园宝塔34号
联 系 人:黄兆芳(技术) 姚献华(商务)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座13层
联 系 人:张军胜 郭玮瑜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东街支行
日 期:200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