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源水务管网工程、中牟新城水厂水源井、附属用房等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牟源水务管网工程、中牟新城水厂水源井、附属用房等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管网工程、中牟新城水厂水源井、附属用房等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管网工程、中牟新城水厂水源井、附属用房等建设项目
(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牟县境内。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的采购及施工;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含供水井钻探、井管安装、洗井、设备安装调试、水质化验及各类井室等施工、协调直至交付使用,打井采用探采结合方式,满足水量需求。
第二标段:包含新城水厂照明工程,PAC储液池,储罐基础,活动场地,水厂附属用房新增餐厅及新增附属用房。
第三标段:包含陇海路给水工程(解放路-东环城路)、清溪街给水工程(泰安路-中兴路)、荟萃路给水工程(鹊桥路-人民路)、牟春路给水工程(牟农街-解放路)、爱乡路给水工程(鹊桥路-解放路)、东环城路给水工程(陇海路-官渡大街)、惠民路给水工程(鹊桥路-解放路)、站前大道给水工程(泰安街-建设路)等道路管网工程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工程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凿井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类似钻井业绩2项(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范围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类似业绩2项(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范围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类似业绩2项(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范围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电子投标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zybtp.com,原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
4.2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中原招采网企业库正式会员并办理会员手续和CA数字证书认证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投标申请人电子注册及资质审验时间及地点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公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 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记后,前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与电厂南路交汇处,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楼C座21层招标部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装订于报名资料内)。本项目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如有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可查询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即可。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5.4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投标文件的制作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4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7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文件全部拷入U盘并随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块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当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 人:白女士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中兴路与轩城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樊先生
电话:150*****850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楼C座21层招标部
监督部门: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1楼1108室
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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