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土地价值评估招标公告
已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土地价值评估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请有政府采购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中共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及预算:已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土地价值评估
采购预算金额102,500.00元
四、采购项目编号:********5
五、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预算、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请查阅“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下载中心。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资格审查方式:预成交供应商须在报价当日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不能按时提交按放弃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1、具有二级资质(含二级)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具有多年拆迁评估工作经验,能够对已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企业信誉度良好,具有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需原件)被授权人签合同需提供被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本地供应商可提供上述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八、履约质保金及期限:合同金额的5%(工程类为10%,货物类、服务类为5%)。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不接收现金或个人账户交款
户名: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工行七台河财政支行(存款单需注明6245中共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土地价值评估履约保证金)
九、报价时间:2017年6月7日8:30—10:00时
传真:****-*******、****-*******、****-*******
十、质量要求:1、评估时点为2015年6月29日。2、评估公司应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要对相关评估资料审慎检查,尽职调查,作出精确评估。
十一、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十二、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封闭式”报价,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非本地供应商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必要时须提供原件。评审及审查通过后,采购中心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采购中心发布预成交公告(公示3天),无疑议后发布成交公告。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中心足额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十三、验收、付款: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时由采购单位自行检查验收,采购办、采购中心视情况抽验。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货款。
十四、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咨询:158*****738王先生
采购项目咨询:****-*******郝先生
履约保证金缴退咨询:****-*******王先生
监督电话:****-******* 刘女士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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