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施工谈判(比选)公告
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施工谈判(比选)公告
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施工谈判
(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塔子山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塔子山公园内 |
工期 | 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74595元 |
建设资金 | 发行国家债券资金(超出部分资金由业主自筹)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塔子山公园修建工程(提档升级)祥云广场改造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招标部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本人);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拟任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证明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拟任的项目经理本人)
⑦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以上②-⑦查原件,收复印件。
六、比选申请人的确定
根据《锦江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锦府办【2015】11号)文件实施。比选申请文件须由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前来递交。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锦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下沙河铺街43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
2017年6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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