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步中路1004号前楼修缮招标公告
上步中路1004号前楼修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本工程项目位于福田区上步路市政协前楼,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协前楼政协办公区天花,墙面翻新改造,大堂天花和内墙漆面翻新,部分强电改造,更换成LED灯盘以及部分零星工程,装修面积2900平方米。 | ||||||||||||||||||||||||||
二、商务要求 | 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完工。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缺陷、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 | ||||||||||||||||||||||||||
三、现场踏勘情况 | 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深圳市政协前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 | ||||||||||||||||||||||||||
四、管理和技术要求 | 1.中标单位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施工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施工废弃物、垃圾、施工现场工作完后杂物应包扎,存放在指定区域,并每日运至临时的堆放场所,做到工完场清。 2.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脚手架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3.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办公过道(或建设方以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住。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 (2)涉及用电设施等特殊工种的工作必须由持有电工证等特种证件人员进行操作。 5.本工程属于政府办公场所,因施工场地相对特殊,协调施工时间相对复杂,需考虑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等非常规时间施工,人工费用须较大投入,此部分费用需施工方综合考虑,在清单措施项目费的夜间施工费中总体计入投标总价中。 6.本项目由发包方组织现场踏勘。 7.项目管理要求:中标方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 ||||||||||||||||||||||||||
五、售后服务要求 | 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完工。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缺陷、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 | ||||||||||||||||||||||||||
六、主要材料参考品牌(非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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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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