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省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筹措资金,本招标工程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襄樊市枣阳、襄阳、宜城、老河口、襄城、樊城、南漳、谷城、保康九个县(市)区水利局,受招标人湖北省襄樊市农村饮水工作办公室委托,湖北省襄樊市华楚襄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对该工程项目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襄樊市枣阳市、襄阳区、宜城市、老河口市、襄城区、樊城区、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招标内容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 -U塑料管材、PE管材及配套管件,公称直径20mm至400mm,压力0.63-2.0MPa.本次招标计划PVC管材综合总用量不大于 2330 吨,PE 管材综合总用量不大于 55 吨。
该工程将按照县(市、区)划分标段,共分为九个标:
第一标为枣阳市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500 吨;
第二标为襄阳区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310 吨;
第三标为宜城市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 390 吨;
第四标为老河口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290 吨;
第五标为谷城县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130吨;
第六标为南漳县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60 吨;
第七标为襄城区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120吨;
第八标为樊城区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VC-U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530 吨;
第九标为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襄城区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PE管材综合用量不大于 55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管材生产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列入水利部《2007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生产企业。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管材生产能力与经验:必须近3年内制造过同类型产品;具有独立生产20mm至400mm 全系列(包括非常用型号,具体型号以国标为准) PVC- U、PE塑料管材及管件的能力,且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上(PVC管材执行GB/T10002.1-2006标准和管件执行GB/T10002.2-2003标准;PE管材执行GB/T13663.1-2000标准和管件执行GB/T13663.2-2005标准)。
(3)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下合同管材管件的制造和供货;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质量体系认证: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正在履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为切实保证工程进度,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三个标,并且中标管材总数量不大于1000吨。
(6)其它: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近3年在工程项目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派人于2008年4月3日—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湖北省襄樊市华楚襄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中心(襄樊市环山路28号,襄樊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内办公楼三楼)报名,报名费贰佰元,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根据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初审合格的报名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资格预审文件需使用现金购买,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需另加邮寄费人民币伍拾元整。
为了防止企业垄断,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业主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的企业进行考察,若发现提供的审查资料与实际不符,业主有权力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湖北省襄樊市农村饮水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襄樊市华楚襄水利水电工程代理中心
联 系 人:杜道荣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