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佛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2日16:26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采购人: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6-228001-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明细
一、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磋商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每家企业评审组织费用的综合单价投报。报价中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人工、材料、运输、后续服务、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40000.00元,供应商投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元/家。
二、评审组织企业数量
本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数量为7000家企业,具体以实际评审组织工作数量为准。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内完成全部企业的评审组织工作。
四、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30%;
2、成交供应商全部开展完资料审查工作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70%;
3、每期付款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注:
1、“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磋商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本“商务需求”在采购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二)服务要求服务需求明细
一、服务范围:
负责佛山市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评审组织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制定评审组织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按照采购人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机电、安全工程、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相关资料审核工作;
2、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相关资料符合性进行逐一审核,并做好相关审核情况的登记;
3、对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的,签注审核意见后送采购人核准公告、对审核资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通知评审单位或企业补齐有关资料;
4、负责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制作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并通知企业领取;
5、负责将达标企业情况信息在佛山市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进行登记标注;
6、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不得在审核过程向评审单位或企业提出其他与评审组织工作无关的要求;
7、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资料审核表》正式文本和电子版。
三、服务过程管理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委托方,以谋取非法利益。
2、成交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规范,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3、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4、成交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5、成交供应商拒绝接受委托任务。
6、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委托项目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严重延误累计3次。
7、成交供应商在组织评审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
注:
1、“技术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磋商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本“技术需求”在采购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首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及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先后两次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和发出采购公告同时接受供应商登记报名。在报名期间只有一家供应商:“佛山市安全生产协会”登记报名。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导致本次采购项目失败。
本项目采购需求特殊: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制定评审组织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按照采购人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机电、安全工程、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相关资料审核等工作。供应商须在服务地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能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安全生产协会
地址:佛山市普澜二路8号6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2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附4号 |
联系人:吴伟杰 | 联系电话:138*****811 |
传真:****-******** | 邮编:4500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轻工三路8号 |
联系人:王皓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000 |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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