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跟踪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跟踪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机构已由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以海龙征收函【2017】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跟踪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义盐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机构。
2.2项目地点:海口市。
2.3项目概况:Y-10等六个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共计680688.64㎡。
2.4招标控制价:1711.71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5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直至跟踪审计服务工作结束。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跟踪审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D座11楼11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玉沙路椰海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 地 址: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D座11 楼1105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 电 话: ****-********
2017年06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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