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文化艺术中心虹吸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

丽水文化艺术中心虹吸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丽水文化艺术中心虹吸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业主名称:丽水文化艺术中心虹吸排水系统

代建单位:浙江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丽水文化艺术中心虹吸排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丽水市莲都区

工程估价:约42万元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丽水市重点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4832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地上5层,由剧院和群艺馆及配套用房组成,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刀墙结构。工程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工艺由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土建总包单位正在基础部分施工。本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与土建同步。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主要从事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放系统设计与施工)。

3.2:要求投标商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售后维修保障服务机构。

3.3: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虹吸排水项目经验。

3.4: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要求投标商自2004年1月1日来累计完成虹吸排水工程汇水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汇水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并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3.6: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所需材料

A.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履约能力

B. 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内有固定业务联系机构和技术支持服务网络的证明材料。

C. 提供该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包含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其它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

D. 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要求投标商自2004年1月1日来累计完成虹吸排水工程汇水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汇水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并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F、投标人应当是具有机电工程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给投标申请人。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申请文件应按信息公告要求装订成册。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提交时间:申请人应在2008年4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前将申请文件递交到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路与宇雷路交叉路口丽水文化艺术文化中心项目部,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资格的确定
根据报名情况,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的,或递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12家时,招标人将从中随机抽取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参加方案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参加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

六、领招标文件的时间:2008年4月13日开始发放。

七、联系方式:
1、丽水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路与宇雷路交叉路口丽水文化艺术文化中心项目部

联系人:吴东华    联系电话:

2、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路与宇雷路交叉路口丽水文化艺术文化中心项目部

联系人:邵先省 联系电话: 135*****79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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