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房建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房建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主干线北京至上海公路(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污水处理工程所需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济莱高速管理中心72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蟠龙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彩石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章丘服务区南区144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章丘服务区北区24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曹范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埠村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7处各一套;
第二标段:上游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雪野湖停车区西区72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雪野湖停车区东区144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莱芜北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莱芜高新区收费站1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莱芜服务区北区144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莱芜服务区南区240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莱芜养护路政所72m3/d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系统8处各一套。
2.2计划工期:六十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污水处理工程相关生产资质;(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标段必须整体响应。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情况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08年4月7日至4月11日9:00-17:00到济南市玉函路65号华国宾馆五楼山东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上午9:30,请各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址:济南市玉函路65号华国宾馆三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31-8512 9600
5.2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及附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每个标段递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另交备份数据的优盘一个(内容为工程量清单,Excel2000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0条规定,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现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65号华国宾馆五楼
邮 码:250002
传 真:0531-8256 2766
电子邮箱:sdxinbang@sina.com
联系人:谭小龙 王 丹 0531-8256 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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