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二期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杭长客专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17-028

1.采购条件、组织形式

1.1杭长客专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关于杭长客专金华站二期站房、客服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7】第69号、第79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作为采购人,现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采购人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http://www.eeb.cn )自行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建杭长客专金华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丰路300号,建设完成后可与既有的高铁站房完成对接,站房(地道)中心DK162+318.953,新建站房为侧式站房,总建筑面积18990㎡,其中南站房12946㎡,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高架候车室6044㎡;有柱雨棚建设面积11236.36㎡;旅客地道建筑面积为752.25㎡。站场规模为三站台八条线。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瑞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站房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止水带、钢结构涂装底漆,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止水带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具有3年以上止水带销售供应经验。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认证资料。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1.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年供应止水带不少于5万米的能力,能保证及时生产、供应,按期交货。且供货能力充分满足工程需求。投标人具备跨地域组织供应能力,提供运输方案及供应保证措施。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5、2016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制造设备优良,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等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两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少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有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运输方案及保供措施。

3.2钢结构涂装底漆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钢结构油漆的制造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认证资料。生产商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2.3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10万吨生产能力,具备跨地域组织供应能力。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等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

3.2.6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三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少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具有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运输方案及保供措施。

3.3本次投标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于2017年6月3日至 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后丰路16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4.2投标者购买采购文件前应根据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足额支付采购文件款,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帐 号:1421 0155 1000 00693

汇款时务必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4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在于2017年6月9日17时00分前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后丰路168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查验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5.2 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

纳税人识别号:9 1 110000 ********8 K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丰路168号

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182*****228

电子邮箱:jmgegewang@163.com

8.公告附件

8.1 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长客专金华站房项目部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金华 客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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