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招标公告

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招标公告




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038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项目

2.项目编号:****-********038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2017年天津市区域水质监测考核评价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天津市市控考核断面水质现场采样和评价服务项目68
第2包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天津市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140



三、项目预算

20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库”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照各包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购标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原件报名后可带走,留下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注:所有原件开标时携带,如专家评委会需要,将进行审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2 到 2017-06-0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天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法人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购标要求,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直接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3室,并开具发票备查。)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A包:300元人民币/包;B包:500元人民币/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6 09:00

2.开标时间: 2017-06-26 09:00

3.开标地点: 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邢瑾 周涛

2.联系方式:***-******** 189*****65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1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9205986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考核 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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