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停车场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桂林市中医医院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要求,我院拟将医院崇信院区停车场实行服务外包,特请有实力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GLSZYYY201727
二、项目名称:崇信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
三、报名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资质,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 2017年5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桂林市临桂路2号。邮编:541002。
五、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科门诊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 传真:****-*******。
六、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3、议标会上提交标书正本1份、副本8份,标书内要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售后服务;
4、议标采用一次性报价,请自备信封封好,议标会上交工作人员。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7年5月22日
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单位
数量
崇信院区停车场外包
1、具有停车场管理资质专业队伍。
2、停车场收费许可证申报、收费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岗亭、交通标示及照明设备的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内,本院职工车辆凭卡按每小时0.5元/辆进行收费;外来车辆按物价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特殊车辆免费)。
4、停车场承包费:按照15元/1个车位/天缴纳承包费。(合同签订前,双方确认实际车位数量;合同签订后增加车位的,增加车位按照双方合同有关停车场承包费标准执行)。承包费按每月结算。
5、承包方每月缴纳水费人民币100元(禁止洗车)、电费按照供电局收费标准缴纳(安装电表)。
6、承包期内,停车场发生的车辆碰刮、被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责,造成所有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7、承包期满后,停车场收费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岗亭、交通标示及照明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承包方在下次投标时,相同承包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8、承包方提供的停车卡必须与医院员工卡互为通用。
9、承包方在合同签订时,需要交纳2万元质保金,合同期满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违约的,质保金不予退还,停车场所有设施设备归医院所有。
项
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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