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浦片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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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新河浦片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JG2017-330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3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4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通过
5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2017-06-03 00:00至2017-06-05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附件:149*****24546.pdf" target="_blank">1.资格审查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提升 环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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