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创新合作中心等七个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国际能源创新合作中心等七个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长安新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国际能源创新合作中心等七个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采购编号:HSD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内容:国际能源创新合作中心等七个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序号 | 招标项目(品目)名称 | 招标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1 | 国际能源创新合作中心等七个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252万元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4.特定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具有海域使用论证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共5个工作日)。
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开标室
10.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开标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11.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邮政编码:523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
传真:0769-********
(网址: )
中国招标网(网址:index.html )
东莞长安新区网(网址:http://caxq.dg.gov.cn/)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hsbid.com/)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二日
招标
|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