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城区路名牌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洪湖市城区路名牌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城区路名牌改造升级项目由洪湖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19次专题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城市建设执法局,招标人为洪湖市城市建设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城区(宏伟南路、园林路、新洪路、沿河西路、州陵大道、茅江大道、望江路、复兴路、大兴大道、文泉大道、新堤大道、玉沙路、爱国路、人民路、赤卫路、乌林大道),文泉大道中段,即:市地税局至三桥东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2.2工程规模:200块,制作费用由中标企业自筹。
2.3 制作标准:路名牌样式均为落地灯箱式,牌中附设“内镶嵌广告画面”,牌高2.4米,宽1.6米,内装十根高级灯管。
2.5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路名牌制作、安装。
2.7 本路名牌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满后,路名牌(含构筑物)产权和广告经营权归洪湖市城市建设执法局所有。中标企业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在同等报价下,有优先中标权。
2.8 涉及到该路名牌设置的相关协调工作,由城市建设执法局向市政府申请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广告经营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有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中标企业需每年按时足额缴纳户外广告设置费。设置费起拍价为每年8万元,同等条件下,取报价最高的企业为中标企业。设置费共需缴纳10年,前五年按中标价缴纳设置费,后五年在中标价的基数上逐年按5%递增数额缴纳设置费。
③中标企业要定期维护与检修广告位。
④涉及该广告位设置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就上述项目招标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2年5月15日至 2012 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小开标室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升级改造效果图,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升级改造效果图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领取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址: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www.hhzb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洪湖市城市建设执法局
联 系 人: 叶鸿昌
电 话:135*****365
传 真:****-*******
地 址:洪湖市文泉东路7号
邮 编:433200
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 ****-*******

传 真: ****-*******
2012 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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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路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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