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信息教室、报告厅音响等设备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信息教室、报告厅音响等设备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信息教室、报告厅音响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7-C-015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信息教室、报告厅音响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信息教室、报告厅音响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7-C-015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24.6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内产品;采购非进口产品;环保节能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3.第一包:信息教室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序号6智慧教室软件、序号20触摸一体机)的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原件,如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第二包:报告厅音响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序号1数字调音台、序号2数字音频处理器、序号4主扩音箱、序号6低音音箱、序号8中置音箱、序号9中置功放、序号10补声音箱、序号11补声功放、序号12舞台返送、序号13返送功放、序号14监听音箱、序号16无线桌面话筒、序号17双频无线接收器)的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原件,如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4 到 2017-06-0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6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3:45 2.开标时间: 2017-06-27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 收取方式:电汇本项目收取保证金: 第一包:20000元整第二包:40000元整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丰支行账号:02 2109 0104 0006 814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6月9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4)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送回我单位后,保证金予以退还。(以转账支票形式退还)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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