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第三次公告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第三次公告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第三次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07916号文的要求,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BZLT-2017-WH-090-2

二、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4万元

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53.29439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四、谈判供应商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条件,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谈判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劳务合同、职称证、建安B证、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4、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二年(15、16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5、谈判供应商须具有2014年1月以后承接过类似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

6、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谈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在201764日起至2017年67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及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报名领取文件。

2、谈判时间:2017615日上午10:00时整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判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谈判会,否则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谈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佳康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邮编:430015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间 办公大楼 检察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