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统一签约、统一配送合同付款说明

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统一签约、统一配送合同付款说明

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统一签约、统一配送合同付款说明各供应商: 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五统一”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向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对其中“统一结算”的事宜做出如下说明: 一、“统一结算”的范围 凡是纳入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签约、统一配送的项目设备、材料预付款、货款的统一结算。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中关于合同执行单位的信息为准,合同执行单位为河南电网建设管理公司的由河南电网建设管理公司统一办理结算,合同执行单位为河南电力物资公司的由河南电力物资公司统一办理结算。二、统一付款 合同执行单位为河南电力物资公司的,要求各供应商在河南省电力公司组织统一签约后:1. 纳入国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统一签约的110kV及以上基建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履约保函及预付款收据送达至河南电力物资公司项目工程部;2. 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统一签约的非基建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履约保函及预付款收据送达至河南电力物资公司合同执行部。(也可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如有遗失供应商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每月20日集中整理凭据支付预付款,逾期不办者延至下一月份。后续款项的支付凭各项目单位出具的履约信息(在V6系统上办理物资入库、调拨)及合同价款100%增值税发票、按实际结算金额开具的收款收据、质保期满证明等凭据,经河南电力物资公司整理核对后按合同规定按月向各供应商统一支付。三、关于农电基建项目的结算说明1、合同执行部门 农电110kV基建项目合同执行单位为河南电力物资公司项目工程部,农电35kV项目合同执行单位为河南电力物资公司合同执行部。2、具体付款说明 预付款按合同执行单位、统一付款的要求办理;到货款的办理由供应商持县供电公司出具的到货证明,到市供电公司物资部门在V6系统上办理入库单、调拨单后,由省公司统一支付;剩余货款的办理由供应商持县供电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到市供电公司物资部门在V6系统上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省公司统一支付。四、为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及提高付款效率,请各供应商按我们提供的格式详细填写企业信息(格式见附件),于2008年4月30日前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邮箱chenqi@hepmc.com。五、增值税票开票信息:名称:河南省电力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郑州市嵩山南路87号、****-********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建支170*****090********六、合同执行单位信息 联系单位:河南电力物资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87号邮编:4500521.财务部:D楼1102联系人:王二伟、陈威、宋洁 电话:****-******** 2.项目工程部:D楼1101联系人:陈琦、李立杰 电话:****-****************(传真) 3.合同执行部:D楼1313联系人:樊振、苏笑飞 电话:****-****************(传真)供应商信息、联系方式.xls 河南电力物资公司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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