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冶炼车间厂房封闭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冶炼车间现有两栋厂房,每栋厂房长×宽×高=141.37米×18米×17.2米,两厂房平行布置,间隔5米。目前厂房只有柱梁框架结构,屋面及墙面均未封闭。每栋厂房内纵向布置有两台碳化硅冶炼炉,冶炼炉在通电过程中会产生烟尘,在出炉扒炉墙时会产生粉尘,因此必须将两栋厂房封闭进行烟气收集除尘后达标排放,详见方案设计说明及设计方案图。
该方案分为三大部分:1)厂房封闭改造及屋顶烟管支架安装(不含烟管安装);2)除尘系统成套设备、烟管、烟囱制作安装;3)设备基础及配电室的土建施工。三个部分分别招标,本次招标只针对第1部分。
2.2 招标范围:
1)厂房屋面及墙面封闭;
2)屋顶烟管的支架安装;
3)两侧墙面顶部轴流风机的采购及安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近三年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任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3 能够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资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由审计部门出具的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分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分公司);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电站路3号汉江集团机关社保楼103室)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和标书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丹江口市丹江大道中段原砂石厂办公楼
联 系 人:刘文兵
电 话:
139*****725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丹江口市电站路3号
联 系 人:祝园
电 话:
****-*******139*****630电子邮箱:
********@qq.com
网 址:http://www.hj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大坝分理处
账 号:17-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