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5日09: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5日09:00至2017年06月0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6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 ||
预算金额 | ¥436.28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女士 |
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86758888转8009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_消防设备采购
采购清单、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
第一包:消防专用单兵定位系统等 一批
第二包:消防专用有毒气体探测仪等 一批
第三包:消防专用躯体固定气囊等 一批
第四包:消防专用移动照明系统等 一批
第五包:消防专用大帐篷等 一批
第六包:消防专用六旋翼无人航空器等 一批
第七包:抗溶水成膜泡沫 一批
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一包:800000元,第二包:550050元,第三包:518400元,第四包:731000元,第五包:487400元,第六包:880000元,第七包:396000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的其他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期内,查询范围包含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9日(周六、周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到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先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成功页面网页截图打印;
(2)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期内,查询范围包含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
(9)近3个月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证明材料(2017年2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0)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7年2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税收包括国税和地税);
(11)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2)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项目投标,须出具每款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已取得“四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间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2、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451-86758888转80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的其他要求:3.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期内,查询范围包含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2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至2017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银箭正达招投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3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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