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ZZC2008-J020 )
心电监护仪(ZZC2008-J020 )
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心电监护仪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ZC2008-J020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申请采购的心电监护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谈判采购的物品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的心电监护仪以及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数量为:2台。
一、基本配置与特别要求
1、两台监护仪,功能配置:心电/呼吸*2,无创血压*2,血氧饱和度/脉搏*2;有创血压/体温测量模块*1;微流二氧化碳*1;麻醉气体模块*1; 插件式记录模块*2;要求所有功能模块每台监护通用。
2、参考手册(操作/保养等)、中文操作说明书1套;
二、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元器件采用低功耗设计,无排热风扇,无设备污染源;
2、多参数插件式设计,可资源共享,模块在床边机间可互换,模块断电情况下可保存8小时数据;
*3、要求原厂原装医用级显示器≥12英寸,触摸屏操作同时兼容旋钮操作,彩色TFT显示.
4、中文化操作界面;
*5、具有12导联ST段及全面心律失常分析功能(≥21种),具有ST MAP分析软件;
7、内置模拟病人软件,可方便教学和进行故障自检;
8、监测模式:成人,儿童,新生儿;
9、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关报警,并有声、光、色报警功能;
10、24小时表格,图形及水平两种趋势回顾方式;
11、氧合功能计算回顾,血液动力学计算回顾,通气功能计算回顾.
12、抗电刀、抗除颤干扰;
13、要求血氧饱和度测量采用最新的FAST技术;
14、要求所有功能模块热插拨,记录仪能打印数据和趋势图形。
注:1、带“*”的为必备条件,若不能响应,则取消谈判资格。
2、参与谈判的设备不能满足以上技术配置要求,存在严重负偏离的经谈判小组确认后,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登记具备此类设备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能经营此设备的经营许可证;
3、具有此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此设备的经营资格,提供下列之一的资质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资格的此设备生产商或注册代理机构。
(2)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商,必需有逐级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3)具有本区域经销商、此设备生产商或注册代理机构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商授权书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评委将根据供应商法人或分公司注册地进行合理推算)
三、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0日
(领取截至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17:00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科(1);
谈判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14:00时;
谈判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瑞春、梁明、陈爱峰
联系电话:****-********
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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