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霸王举鼎商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宿迁市霸王举鼎商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宿防办发〔2008〕63号

宿迁市霸王举鼎商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对宿迁市霸王举鼎商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征集。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 征集目的
霸王举鼎广场位于宿迁市市府新区的核心位置,是新区的商业中心。科学开发利用其地下空间,既是打造精品城市的基本需要,也是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具体要求。宿迁市在省内外范围征求该片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方案,旨在以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引导和控制霸王举鼎商圈的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二、 具体要求
(一) 规划依据
1.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
2.宿迁城市总体规划
3.霸王举鼎商业中心控制规划
4.宿迁城市人防工程规划
(二) 规划范围及深度
规划区面积4.8公顷,规划深度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规划统筹区范围46.5公顷,要求对规划区范围之外的统筹区部分已建、在建、待建项目地下空间利用提出整改、调整和设计要求。
(三) 设计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 设计单位资质:规划设计机构(甲级)或建筑设计(甲级)或人防(民防)规划设计机构(乙级以上)或需有相应项目设计经历、业绩,资信良好。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国家注册师资格,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设计。
(四) 应征文件要求
1.所有应征文件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地下空间利用、人防工程方面相关规范的规定,满足本次活动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表达方式必须做到完整清晰准确。
2.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机构均需以匿名方式报送成果,只准在一套文件文本和一块展板的封底背后右下角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不透明纸遮盖密封,光盘、幻灯资料和其他图纸不得标注或出现作者及机构名称,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按时一次交齐。违反上述规定,视为无效。
(五) 日程安排
1.发布信息、报名和答疑日期
2008年4月7日-28日进行信息发布和技术文件的发放、现场勘探和答疑。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可在5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在规划初期,如设计单位对项目现状方面仍有疑问,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传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询问(截止2008年5月20日前),我办将予以解释、答复。
2.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0日-5月20日17时
3.提交成果截止日期
2008年7月8日17时之前送至宿迁市人防办公室
4.评审方案日期
2008年7月
5.方案完善阶段
第一名为中标单位,将按照组织单位和评审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市评审委员会的审查。
(六) 成果提交内容
1. 汇报演示资料(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 文本、图纸10套(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效果图等)并附电子文本;
3. 能反映规划水平的图本或模型。

三、 方案评审
(一) 专家评审
按照我市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
(二) 方案汇报
各设计院随机排序,分别汇报设计成果。各规划单位应预先准备好汇报演示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演示材料播放完毕后现场回答专家提问。
(三) 评审结果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并对方案进行投票排名,评出一、二、三、四名,评审委员会提交全体评审答案后的评审报告,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本项目将由排名第一的单位在吸收专家评审意见和其他方案优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完善,直到最终通过市评审委员会的认可。如第一名不能配合,可由第二名代替完成,依次类推。
(四) 有关费用和版权问题
1.方案费:经专家评审,获第一名的设计单位方案费支付5万元人民币;二、三、四名各支付方案费用2.0万元。
最终承担深化完善本项目任务的单位,其深化完善费用,按国家有关取费标准规定,结合我地实际取费水平,以合同形式签定规划费用。经专家评审认定任务完成较差、和有关要求相差较大者,将不支付费用。
2.其他费用:规划单位参加征集活动涉及的各种费用,均由规划设计单位自理。
3.版权:所有设计文件的署名权归设计机构和组织单位共同所有,但所有文件版权、所有权及其延伸产权归组织单位所有。

四、 其他问题
1.组织单位保留更改时间进度的权力。如有改动,将及时通知设计机构。
2.组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和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参加征集的方案由设计者原创,成果中若因涉及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设计机构承担。
4.公证: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宿迁市公证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5.保密:组织单位在收到设计方案后,会将设计机构名称保密,并以另一新号码代替供评审委员会使用。征集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组织单位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保证金:报名参加征集活动的规划单位需缴纳保证金1.0万元(在5月20日前缴纳)。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当场返还,中标单位另行约定。
7.联系人及电话
高长亮 ****-******** ********
王德忠 ****-******** 159*****246
胡 滨 ****-******** 137*****710
传 真:0527-******** ********
二○○八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