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刘集镇白羊山悠闲文化特色小镇综合开发项目(PPP模式)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公告

仪征市刘集镇白羊山悠闲文化特色小镇综合开发项目(PPP模式)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扬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05日10:2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XPPP********-01

为了贯彻国务院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步伐,仪征市政府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仪征市刘集镇白羊山悠闲文化特色小镇综合开发项目(PPP模式)的投资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仪征市政府为项目发起人,授权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现委托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仪征市刘集镇白羊山悠闲文化特色小镇综合开发项目(PPP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仪征市刘集镇。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0,000.0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约66,913.00万元及建设期利息3,292.80万元。其中白羊山水库工程建设投资21,079.70万元,夏窑新村及利民苑四期安置房项目建设投资45,833.30万元。

项目总投资中,项目资本金约14,000.00万元,占比20%,全部由项目公司自筹发生,申请融资约56,000.00万元,占比为80%。

本项目是白羊山悠闲文化特色小镇的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白羊山水库工程和夏窑新村及利民苑四期安置房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白羊山水库工程总库容246.43万m3,兴利库容118.90万m3,死库容51.16万m3,30年一遇设计水位16.04m,300年一遇校核水位16.46m,属小(1)型水库。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涵洞、补水涵洞等配套工程。

夏窑新村及利民苑四期安置房工程:夏窑新村总占地面积539.6亩,总建筑面积259600m2,建设双拼连排住宅738套,多层730户;利民苑四期占地面积约56亩,总建筑面积46113.8m2,安置320户(多层)。

3、采购需求: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与政府方指定的国有资产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建设、维护保养权,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移交、维护。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4.1运作方式:“建设-移交-维护”。

4.2由通过法定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移交、维护。项目资本金暂按总投资的20%计算,即约14,000.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95%,政府出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5%,拟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项目申请融资约56,000.00万元,占比为80%,由社会资本承担融资责任,政府不作担保。

4.3合作范围:政府授权项目公司维护保养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全部设施维护保养权无偿移交给仪征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本项目的所有设施正常运行;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4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含建设期2年)。

4.5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包含可用性服务费和维护绩效服务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的特定资格条件

1.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以实缴资本为准)在2.7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3900万美元及以上(以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并提供原件核查)。

1.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含)资质以上,且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1.3 业绩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金额、项目内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1.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4.1 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1.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申请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提供原件);

1.4.3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5 信誉要求:

1.5.1 2014年5月1日至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日的前十日这段时期内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核查)。

1.5.2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的具体工作分工;并由牵头方负责项目公司实际运营管理。

2.2 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 “申请人资格与条件”中第1.1项的要求只需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满足即可;第1.2、1.3、1.4由联合体中任一负责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提供;第1.5.1项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任一负责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提供,项目经理的没有行贿行为记录证明只需负责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提供;第1.5.2项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前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申请人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申请人代表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预审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申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及电子版一份(U盘),每份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密封好,电子版单独密封。

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 06月 30 日9时30分

接收结束时间:2017年 06月 30 日10时00分

接收地点: 仪征市刘集镇通扬路110号刘集镇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接收人:施祖高、王保贵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浩 电 话:********309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祖高、王保贵 电话:***-********-**** 传真:***-********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 六 月 五 日


标签: 投资人 开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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