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学城体育中心游泳馆水处理系统设备
深圳市大学城体育中心游泳馆水处理系统设备
深圳市大学城体育中心项目游泳馆水处理系统
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学城体育中心
建设地点:深圳市大学城
二、本次发包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发包项目名称:游泳馆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发包项目约:390万元
发包范围:游泳馆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设报名环节。
2.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2008年04月8日至2008年05月0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19室)或者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招标人(或委托交易中心)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开标后,购买人再凭收据向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地点:新洲路景鹏大厦308房,联系人:陈兰娟,联系电话:********)补回完整的发票。招标文件(和图纸)一经售出,不予退回。当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经招标人盖章的书面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四、资格后审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是“中国游泳协会装备委员会”会员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起,承担过至少2例已完工新建标准泳池工程实例,且采用臭氧消毒水处理工艺,并出具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及水质合格的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
4.投标人未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有法律诉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6.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广东省内:
A、建行转建行:提交银行进账单第三联(即收账通知联,此单据直接在款项转出行索取)。
B、他行转建行:提交银行电子汇划款补充报单或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此凭证的单据必须到我署投标保证金收款行索取,前提条件是投标保证金款项先转到我署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2)、广东省外:
在当地银行办理电汇,凭电汇凭证的第一联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原件以核对。
招标人在开标会收取单据,并开收条给投标单位,待3-5个工作日后,确认款项已到账,再开收据给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担保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除此之外的任何投标担保将视为无效。
7.□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它
五、资格后审文件组成及要求
1.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见附件8);
2. 法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游泳协会装备委员会”会员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6. 投标担保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第三联(适用于广东省内建行转建行)、银行电子汇划款补允报单或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适用于广东省内他行转建行),或电汇凭证第一联(适用于广东省外)。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后审
截标后评标前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环节;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评标环节。
七、评委组成
资格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评标委员会由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只派联络员。资格评审不合格的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注: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中其它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
八、解答投标疑问实行网上答疑制度
(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不集中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 houxj@szwb.gov.cn(和传真 ******** )在 2008 年04月11日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二)在2008 年04月15日18:00前,招标人将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公布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九、其他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评比因素详见附件,价格权重为50%;
(二)截标时间: 2008 年05月05日上午10:00;
(三)踏勘项目现场、参加开标会、参加资格后审、投标咨询答辩等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但不作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及没收保证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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