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竞争性存放服务合作银行招标公告
资金竞争性存放服务合作银行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7HYZX0620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服务合作银行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范围:对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含其子公司:吉林省益民道路通行服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存储并对该资金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2.2 计划资金规模: 2017年7月至12月约 9 亿元;2018年度约 19 亿元;2019年度约 20 亿元(最终以实际拨付为准);
2.3 服务周期: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长春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1年;具有相应的资金安全存放管理能力;同时能够按照财库[2017]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资金安全存放管理;
3.2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承诺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4 本次招标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机构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市)分行或省(市)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做为投标主体,省(市)分行只能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下属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交省(市)分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最多允许一家中标;
3.7 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如本金损失或未按预期支付收益等),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金融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帕拉斯大酒店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501号)四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
邮 编:130022 | 邮 编:130117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祝经理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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