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第十四中学的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十四中学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项目(项目编号:HBGP-2008-0049)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

本项目共分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三部分,共三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中国境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有生产厂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一般纳税企业)

2、 冷却塔投标产品品牌历史应超过3年以上。

3、 生产制造商生产水泵的历史应当保证在10年以上。

4、 投标方必须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产品质量和性能方面的诉讼。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2008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财政局224室)获取。谈判文件每包售价为2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供应商须携带U盘及1000元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4月11日上午9:00点在河北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区政府院内)。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08年4月11日上午9:00点在河北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区政府院内)。

七、本项目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项目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余款一年后付清。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合同金额1.5%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九、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邮政编码:300143

网 址:www.ccgp-tianjin.gov.cn/tj-hebeigp.jsp

电子邮箱:hbqzc@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陆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十四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