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工业余热冷热联供暖民工程项目(PPP)
吐鲁番市高昌区工业余热冷热联供暖民工程项目(PPP)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下述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贵单位按此《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工业余热冷热联供暖民工程项目(PPP)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提供供冷供热一体化服务,供冷供热水平应不低于现有城市供冷供热水平。
3.特许经营期: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4.服务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
踏勘、答疑(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1 踏勘、答疑时间: 2016年10月20日
4.2 踏勘、答疑地点: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4.3 踏勘、答疑联系人:李洁
4.4 踏勘、答疑内容:对《磋商文件》进行现场踏勘及答疑。
4.5 各单位自行踏勘、答疑会(费用自理),踏勘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踏勘、答疑时出具),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获取磋商文件
5.1 邀请:向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
5.2 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邀请函》回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至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磋商文件。
5.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6年 10 月 14 日至2016年 11 月 2 日
6.响应文件送达、磋商
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 日 18 时 00 分(时间未定,待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注意事项: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关于《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故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邮箱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本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请供应商予以配合。
8.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采用保证金必须采用网银、电汇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交纳不实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2 日 18 : 00 分(所有保证金必须在此时间前到账,逾期视为自行放弃磋商),递交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吐鲁番地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6489
行号:********1013
财务电话:****-*******
供应商汇磋商保证金时,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时出示磋商保证金缴纳原始凭证(即收据)。投标保证金接受对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汇款无效。
9. 联系单位:
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189*****801
联系人:李洁
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 10 月 1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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