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车招标公告
旅行车招标公告
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受宁德市部分单位委托,对其所需车辆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销售能力和相应资质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NDQC*******
2. 车辆名称、数量、配置、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3.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2005年7月10日
4. 领取标书地点: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5. 联系电话:0593—******* 电传:0593—*******
6. 联系人:薛东平
7. 递交投标书地点: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8.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开标前
9. 开标时间:2005年7月11日9:00整(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1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05年7月10日前与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
招标车辆及要求:
招标车辆一览表
委托招标车辆清单
单价:单位元
包号
汽车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旅行车
东南菱绅 DN6480L 7座MT 水晶银
1辆
宁德市计量测试所
联系人:高贵花
联系电话:*******
手机:*******
2
旅行车
上海汇众伊思坦纳
超豪华公务版 10座,白色
1辆
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郑培松
联系电话:*******
手机:131*****786
交货期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宁德市
备注:1、以上均为含税,按投标价2‰的中标服务费及其他与投标有关费用的报价;2、投标时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车辆按包投标、拆包投标、高于采购单位申报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开标时公布)和与招标要求不符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4、采购方要求中标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可以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车辆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标项目要求
1 投标方应具备的投标资格: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能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供应商。
1.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1.3 经营资格证件和商务资质齐全,并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1.3.1 工商营业执照及声明函。
1.3.2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声明函。
1.3.3 投标车辆的经营许可证及声明函。
1.3.4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5 法人代表授权书。
1.3.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2 投标方提供的各款汽车、性能须完全符合招标方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
3 所有车辆按厂家原装、标准配置人民币报价,不另加其他任何装备。。
4 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车辆。进口车辆还应提交海关、商检进口货物证明、税单等相关手续。
5 所有投标车辆,在维修保养期内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6 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与车辆采购单位签订,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鉴证。
7 验收:交货时由车辆采购单位验收签字。
8 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投标,并出席开标仪式,随时接受招标方询问,并予以解答。
9 开标场地由招标方免费提供。
10 合同特殊条款:
10.1 付款:车辆经验收合格后,由宁德市政府采购办支付货款(以合同为准,以人民币结算货款)。
11 质量要求:
11.1 所有车辆必须按厂家原装、标准配置提供,不另加其他任何装备。
11.2 符合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并提供资料等有关文件。
(1) 汽车的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或质量服务卡;
(2) 国产汽车由生产厂出具的汽车合格证;进口汽车由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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