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锅炉除渣机采购及炉排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锅炉除渣机采购及炉排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的委托,为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锅炉除渣机采购及炉排采购、安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锅炉除渣机采购及炉排采购、安装招标
2.招标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内要求的货物和伴随服务等项投标报价的任何遗漏,都可能因其投标供货范围不完整而导致其被废标。
合同包1:和平新村热源厂、砂山热源厂及太原热源厂锅炉除渣机采购;
合同包2:太原热源厂炉排采购及设计、安装。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交付 期: 2017年07月31日前完成所有采购,在2017年07月31日前所有采购产品全部送到招标方指定现场,2017年08月31日前完成合同包2的安装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交货地点:合同包1:和平新村热源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甲﹚、砂山热源厂﹙和平区砂山街100号﹚、太原热源厂﹙和平区同泽北街20号﹚;合同包2:太原热源厂﹙和平区同泽北街20号﹚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捌仟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锅炉除渣机生产经营资质;锅炉炉排生产经营资质;
2.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投标证明书;
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4.提供同业绩合同每合同包各1份;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收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开始报名,2017年06月09日报名截止。
2.报名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各项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13:30时整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0-1号
联 系人:董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2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医大口腔医院北面第二个黄楼)
联 系人:郭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lncy_one@aliyun.com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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