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室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度学校小卖部岗位具体竞聘招标方案如下:
一、经营管理时间:一年,即从2013年
8 月
14 日至2014年
8 月
13 日
二、经营管理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监管、考核。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的在编正式教职工,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中标人经营职责和义务:
1.必须守法经营,把学校声誉、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如发生严重的违规违约的责任事故,将按照学校教职工年终考核相关细则,定为“不合格”等级。
2.拥有用人权利,但所用人员不与学校发生任何劳动关系,所用的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小卖部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另外,小卖部所有经营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所有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采购的各种商品要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以及生产厂家,要有购物发票,进货记录,并公布所售商品的零售价。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连锁超市及市场价格。
4.经营范围为学校允许的学习、生活用品,不得经营自己加工的熟食品,不准卖盒饭,不得经营加工与食堂相冲突的食品。坚决杜绝出售“三无”食品;不得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饮料,不得向学生销售有害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书报刊物,不得向学生销售瓜子、口香糖。
5.必须负责小卖部的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及防盗安全,必须保证内部以及小卖部门前30米内无餐巾纸、食品包装袋等杂物垃圾。若师生食用小卖部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引起急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中标方承担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6.自行承担小卖部的用电设施维修及电费。电费、水费当月交清。因为经营需要,中标方新添置的设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7.中标方对学校提供的经营设备设施承担保护的责任。合同期满后应完好无缺交还给学校。如有损坏,中标方承担相应赔偿。
8.中标方必须确保问卷调查时师生满意度明显提高,确保学校年度考核该项不失分。结果将纳入学校对中标人的年度等级考核。
五、中标人权利:
投标人中标后,2013—2014年度履行合同期间,视同后勤正式职工,无需担任课务,70%的每月岗位工资正常发放,但不享受30%的年终绩效考核。如无任何安全事故和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年度考核定为合格。合同到期后,恢复其原有教职工待遇。
六、投标文件投送地点、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先到总务处领取《小卖部岗位竞聘招标公告》(内含投标函),并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18:00前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封皮上应注明投标人,联系电话)送至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总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本圣 联系电话:
****-********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在2013年8月12日下午18:00前以现金形式交纳至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总务处财务科。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遵守投标规定而未中标的,公开投标结果后即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再交肆万元,共计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顺利履行结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若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行合同期间若自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经营服务承诺书等。
九、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底标拾万元,低于拾万元无效)
十、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3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