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炼化)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厂区
2.3建设规模:
第二套对二甲苯装置及配套工程包括新建对二甲苯装置、制氢装置、芳烃区域变电所CS50、机柜间、含油污水、雨水提升泵站、泡沫泵站、循环水场、给水消防加压泵站、雨水监控池、2#芳烃原料罐区、2#对二甲苯罐区、水处理站和凝结水站、2#总变电所、系统管带以及空分空压设施的改造。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367997.93万元。
2.5计划工期:7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7 月16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9年 3 月 26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6 月 26 日。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二甲苯装置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整个项目大件吊装,不包括烟囱及加热炉基础施工、无损检测;该标段另行公告。
二标段:制氢装置和配套系统工程施工,含配套厂外码头改造工程施工和项目区域内绿化工程施工,不包括一级地下主管网、道路、220/35KV总变电站及外线路工程施工、无损检测。
三标段:220/35KV总变电站及外线路工程施工。该标段另行公告。
2.8、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其授权委托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标明参与的标段名称、编号和数量;投标人如同时参与一、二两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其中 一 个标段。若投标人为以上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中标标段为一标段,并自动放弃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放弃标段按该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三标段不受限制。
2.9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以满足整个项目进度控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2 年以来有 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2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2012 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2 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9 日(工作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 6 月 27 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石化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办公楼
邮 编: 57800l
联 系 人: 王诗平
电 话: (0898)********
手 机: 133*****190
传 真: (0898)********
电子邮件: wangsp.hn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
邮 编: 200540
联 系 人: 廖彩玲
电 话: (021)******** 转 25796
手 机: 137*****865
传 真: (021)********
电子邮件: liaocl.shsh@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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