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招标公告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7-10526号信息--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
开始时间:2017-06-05 16:00:00截止时间:2017-06-21 00:00:00
开标时间:2017-06-26 09:00:00采购目录:其它
招标项目编号:********6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撰写人:傅丽君
主题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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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委托,对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第1包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第2包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
2、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cg17-10526)
3、预算编号:17-13323-00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配合采购人更好地履行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本次招标将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评审服务工作。
本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第1包 会计师事务所;
第2包 造价咨询公司;
第3包 其他具备财政预算重点项目评审能力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将确定8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造价咨询公司及4家其他具备财政预算重点项目评审能力的供应商共20家中标供应商。★每个投标人只能根据自身的资质和能力特点投其中一个包件。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行业标准或相关政策进行审核工作,视项目情况参与项目评审会,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撰写和提交审核报告。
5、服务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期限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第一年采购预算(评审咨询服务费)*******元(国库资金:本项目第一年采购预算*******元;自筹资金: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星期一)09: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电子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
凡愿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可凭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
传真:***-********
前台咨询电话:***-********

采购人: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
邮编:200011
联系人:於云超
电话:*********128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中介机构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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