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区委政府机关大院、贺州大会堂等区域安保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区委政府机关大院、贺州大会堂等区域安保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委政府机关大院、贺州大会堂等区域安保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采购项目名称:区委政府机关大院、贺州大会堂等区域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61号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区委政府机关大院、贺州大会堂等区域的安保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护等内容。4.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5.1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5.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5.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5.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请于2017年6月5 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接受报名: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⑤公司总部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标人应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03开户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2017年6月15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5日10时00分止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交易服务单位********8">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贺州市八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 联 系 人:周工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联 系 人:梁工传真/电话: ****-*******2017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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