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之窗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新河之窗展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新河之窗展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新行审批字[2017]21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邢台市-新河县
业主单位名称: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之窗展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字[2017]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河之窗展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河县和谐路南侧、迎宾街东侧 。

2.2总 投 资:约5235万元

2.3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竣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新河之窗展馆布展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6招标范围:

(1)布展(装修)设计:建设全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布展装饰装修、布展与家具(不含办公家具)、模型、影院、互动项目、展板平面内容、展馆导引系统、VI系统、安防系统、讲解系统、手机语音导览系统、音响及公共广播系统、全馆互联网无线覆盖、智能照明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多媒体项目、美工设计、展区内结构工程设计、钢结构工程(若有)设计、展区内部原结构加固改造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场馆范围:科技馆、临展厅、门厅、贵宾室、数字图书馆、博物馆、规划馆、会议室、多功能厅、影剧院、办公室、培训室、公共区域、休息区,总布展面积为11019平方米。

(2)布展(装修)及相关施工: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

(3)后期维修及售后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拟派主创设计师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个及以上、县级(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规划馆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书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等为准(证明资料需体现主创设计师姓名)。

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揽过一个及以上、县级(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规划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若无竣工验收证书需建设单位提供有效证明)为准。

3.2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主创设计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在报名同时提交,同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报名。

5.2报名时携带:(1)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需提供);(8)、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资料;(9)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告(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打印)。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本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赵伟鹏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冰清

联系电话:****-********-****182*****5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展馆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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