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林【2008】34号文批准,增城市林业局现对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林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497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小楼镇、派潭镇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造林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A标段为: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荔城段)位于增派公路荔城镇内,建设总面积为462905平方米;
B标段为: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小楼段)位于增派公路小楼镇内,建设总面积 526140平方米;
C标段为: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派潭段)位于增派公路派潭镇内,建设总面积为772352平方米。
五、预计发包价:
A标段1200万元、B标段1700万元、C标段总造价2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申请时间:
2008年4月 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采用资格审查产生正式投标人。当经审查合格报名者少于5家时,经报增城市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12号一楼大厅)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林业局或广州市林业局核发的造林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须持有广东省林业局或广州市林业局备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担任本工程所需的林业或园林专业的项目经理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自2004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在广州地区完成造林工程项目单项造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工程,须同时提供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4月17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承诺书:本工程备标时间为10天(自招标文件发出日开始计算)。投标单位必须作出以下承诺(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
⑴承诺对10天备标时间无异议。
⑵承诺在规定的备标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投标程序。
⑶承诺如因备标时间的问题对投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不少于3名且不超过20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开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超过20名时,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选取20名为正式开标人(具体办法见招标文件),抽取时间在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后至开标前进行。
4、报名单位可以同时对上述三个标段提出申请,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报名资料只须递交一套,须注明申请标段名称。
十一、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所有递交的资料均一式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拆。
十四、本公告在广东省政府招商投资网站(网址:www.gdtzzs.gov.cn)和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东省政府招商投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招商投资网站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送增城市建设局备案,经批准后,投标人在两年内不得再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其它项目的投标;增城市建设局将向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情况。
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增城市林业局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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