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公路口岸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公路口岸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RXZB2017-G0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公路口岸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已由检财函[201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公路口岸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3建设规模:118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要求近三年来有相关实验室的工程业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净化工程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实验室系统的设计能力(要求有详细的技术方案及施工图纸),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拟投标单位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出席答疑会,未出席答疑会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工作。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一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绥芬河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市南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邮编:15007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451-********
传真:0451-********
电子邮件:rongxin********@163.com
2017年06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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