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京尚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京尚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京尚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安徽京尚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26号) |
项目概况 | 安徽京尚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于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建设“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1平方米,其中一栋生产车间1916平方米,一栋办公用房63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万套密胺餐具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1)、称量粉尘、抛光粉尘:项目称量设1间10平方米的称量房间,集中称量,粉尘经房间集中抽风收集;抛光集中在抛光房间内,抛光粉尘经抛光机后方的接受罩抽风收集;收集的称量粉尘、抛光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称量粉尘、抛光粉尘:项目称量设1间10平方米的称量房间,集中称量,粉尘经房间集中抽风收集;抛光集中在抛光房间内,抛光粉尘经抛光机后方的接受罩抽风收集;收集的称量粉尘、抛光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雨污水管网,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噪声:通过设备减振、采用低噪声风机、风机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设置危废库,分类收集,专车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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