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施工
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河区农林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凌河区农林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村(KB0+000-KB0+980)段。
2.3 建设规模:治理河段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6招标范围: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金屯村段河道险工险段应急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为准)。
2.7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均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贰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3投标人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o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相关专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类似业绩;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书、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河区农林水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56*****1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 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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