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市政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临空经济区市政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对“临空经济区市政专项规划”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师市采购(2017)08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空经济区市政专项规划
三、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资金来源:基建资金
六、采购预算金额:700万元
七、采购内容:临空经济区市政专项规划,包括本次规划由设计单位对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及现状道路、市政专业的综合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综合管廊、防洪工程、海绵城市等10个子项的市政规划(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八、项目实施地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由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且有承担类似专项规划设计的业绩,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十、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投标单位先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xjbt.gov.cn)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查看须知;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证明文件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2)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17年 6 月5日至2017年6月10日18时止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西二楼
联系人:杨小玲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人:朱海英、段媛
联系方式:130*****559、147*****629(办)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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