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创文广告宣传招标公告

2017年创文广告宣传招标公告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2017年创文广告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2017年创文广告宣传项目

2、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308号

招标代理编号:LYZC-170611

3、采购内容:包括电子屏及主次干道灯杆旗、三、四桥及市城区公共自行车宣传文案设计、喷绘制作与安装、定期更换等,本项目分为两包,分包中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

第一包:电子屏及主次干道灯杆旗广告宣传 *******元;

第二包:三、四桥及市城区公共自行车广告宣传 *******元。

5、供应商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1.2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从2017年6月 5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为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无须另行提供。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建国巷251号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139*****5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罗婷 罗丹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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