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枢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西河枢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河枢纽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河枢纽工程监理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兴建,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河枢纽工程监理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青和平村。
项目概况:
西河枢纽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青和平村,设计排涝流量20立方米/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等级为1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临时及附属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土方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金属结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围堰、排水等临时及附属工程。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用暂定为3500万元。
二、招标内容
监理标:XHSN-2017-JL,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西河枢纽工程监理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2年5月~2017年5月)合同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闸站、泵站或枢纽工程监理业绩一份,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验收证明复印件或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须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所载的为准,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拟任总监必须出具由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拟任总监需满足: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
5、按照《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6、本工程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总监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职称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拟任总监在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的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2017年3月到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常州市水利局诚信等级证明材料(常州市水利局页面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常州中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报名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以上所提供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
五、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资格后审须携带的资料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拟任总监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4 授权委托书
5 授权委托人及拟任总监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2017年3月到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 企业业绩证明: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5月~2017年5月)提供合同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闸站、泵站或枢纽工程监理业绩一份,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验收证明复印件或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须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所载的为准,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必须出具由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 投标单位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证明材料(常州市水利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不密封)。
注: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开标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两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及密封标志,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②投标拟任总监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能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不参加开标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③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能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不参加开标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七、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时。 地点为: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本工程定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 9:30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楼1017-1030室
联 系 人: 任国瑞
电 话: 186*****45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天宁区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联 系 人: 陆燕
电 话: 189*****183
传 真: ********
九、备注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未建立投标信用档案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至常州市水利局完成信用档案建立。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与投标报名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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