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煤招标公告

动力煤招标公告

鞍钢新钢铁公司供销管理部决定对部分动力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数量:15万吨;
2、质量要求:Ad≤25%、St.d≤1%、Vdaf>25%、Mt≤10%、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
3、对投标方要求
(1)、必须是煤炭生产企业,年产量在40万吨以上,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复印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2005年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规模、组织机构、生产设备、生产经营状况等)、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4、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7月11日;
5、招标方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预审和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合格后方可投标。
6、投标方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购买标书费800元人民币。
7、合同执行日期为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欢迎有意向的煤炭生产企业报名。报名地点:鞍钢新钢铁公司供销管理部招标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团结街42号)。联系电话****-************** 联系人:金达吾、刘丹乐

新钢铁供销管理部
二OO五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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