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5职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A-11-5职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FZ2017F1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广泽果松小镇国际度假区A-11-5职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7]66号、[2017]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广泽果松小镇国际度假区A-11-5职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抚松县东岗镇果松组团A-11-5地块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内容:占地面积33970.79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7.19平方米,主要进行宿舍、门卫室、泵房及水池、燃气锅炉房、4座辅助设备用房建设等。
2.5计划工期:2017年7月2日-2018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5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需到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3.7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 2017年6月9日(法定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东岗镇政府前楼
联 系 人:李柏杰
电 话:151*****50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处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 话:135*****14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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