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招标公告
南沙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招标公告
南沙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
检定\校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沙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招标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8号
三、项目单位: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项目期限:1-2年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项目联系人:苏锐芬
七、联系方式:***-********
八、投标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4、参与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目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的对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3、投标人身份证明;
4、单位简介,拟负责本项目人简介及业绩;
5、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条件及要求中提及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6、报价清单;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票据复印件;
8、无违法证明。
上述各项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内容为评审定标的依据,如不提供资料或证明不足的,将不对该事项进行评审。要求:①以上资料均需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单8份,密封提交;②申请资料密封、封口盖公章、封面写明申请人单位名称办公场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十、申请人递交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投标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并装订);
3、单位简介,拟负责本项目人简介及业绩说明;
十一、受邀请单位的确定
报名申请截止后,由招标单位对所有提交申请的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向符合投标要求的单位发出项目投标邀请。
十二、关于投标保证金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16时。
1、投标人应提供500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须于可报名截止前交到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科;财务科将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交纳证明票据;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3、对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之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5天)后的5天。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作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补偿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参加投标会议;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作协议。
十三、评标:
1、评标方式:由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会议评审加实地现场考评,综合条件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2、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需求表
注:以上报价均为税后报价。
相关附件:****************50253.xls" target="_blank">仪器计量需求表52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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