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装运与排矸场地治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煤矸石装运与排矸场地治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三道沟煤矿(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三道沟煤矿煤矸石装运与排矸场地治理服务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523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道沟煤矿煤矸石装运与排矸场地治理服务项目。三道沟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庙沟门镇,矿井规模为900万吨/年,煤矸石分为煤流系统(筛分矸石)和部分井下矿务工程矸石及煤矿井上下固体杂物。筛分矸石约为生产规模的3%,需装运至排矸场以及负责排矸场日常维护治理,其他矸石及杂物约10万吨,由各产生单位运输至排矸场。
招标范围:
内容主要包括筛分矸石装运、排矸道路维护、排矸场现场管理(维护)、排矸场覆土(包含取土费)、降尘洒水、防灭火、封场复垦、绿化、排矸场设置防洪设施等日常维护治理),确保排矸作业正常运行.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以“元/吨”为单位(含税价)。
2)本项目投标函中投标人应当报出综合单价、装运单价、治理单价(综合单价=装运单价+治理单价。
单程运距:三道沟煤矿筛选矸运输与排放场地治理(含井下矸治理)4公里。承包有效期内油价变动其运费价格不予调整。
工期要求:服务时间为1年,接到中标通知书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陕西省府谷县庙沟门镇三道沟煤矿。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起至今)完成2项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和签字页复印件(如果合同是同1家需提供2年的合同业绩);(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投标人须具备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装卸、搬运业务; 投标人须有能力自行协调与当地村民或村委会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301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凯、孙超、马晗、冯帆(电话咨询)
马娟、汪廉正(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549、2385、2556、2326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1)购买标书首先要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注册“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济南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二: 注册“神华国神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按照后面的流程进行注册。(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神集团资质原件审核地址为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4号院富明公寓2号楼1706室或者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95号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现场审核前请致电 4000-010-416咨询及电话预约审核地点;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上述任一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资质证书、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和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神华国神集团公司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
b)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时须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请务必注明购买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将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如投标人在未审核通过时先电汇了标书款,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标书款不予退还)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18元人民币(含税价)),汇款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邮箱(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全过程的邮箱应为同一个邮箱,尤其是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发送的邮箱应与收到审核通过邮件的邮箱一致),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31-5568 2329、2558。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招标编号 | SDJS-2017-0523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手机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法人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以下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
1、纳税人识别号 | ||||
2、开户行及账号 | ||||
3、地址电话 | ||||
4、备注:投标人务必确认以上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提供的信息不实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票据作废等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06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山西省政协宾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东缉虎营35号)。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7-052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
邮 编:250101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邮 箱: 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7-052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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