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平台招标公告

检修平台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
(3#炉部分)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7年6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供货范围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制造销售设备相应的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4-2016年平台业绩需5台套以上, 在投标文件中以业绩一览表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 包括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
(1)近三年在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www.jlhxjt.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 15日 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4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10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人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人核查信息为准。
保证金汇款地址(备注写明投标保证金标明投标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哈达湾支行
账号:****************4359
投标方必须最迟在2017年6月14日将保证金汇款底联扫描件发送到********8@qq.com">********8@qq.com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jlhxjt.com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6月 15日 9 时;
开标地点: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评标室。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经开区516-1号 邮 编: 132021
联 系 人:技术联系人 孙先生 153*****857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153*****689 申先生 153*****79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内容
1. 说明
1.1招标人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2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锅炉煤斗清堵空气炮

2.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期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1套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1.3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吉林市经济开发区516-1号
联 系 人:技术联系人 孙先生 153*****857 商务联系人:周先生 153*****689 申先生153*****797
1.4制造商投标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信封A:“技术响应文件”应包括:
a.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的完整描述,不包括任何提及价格和商务条款的部分;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关于投标人所要供应的货物和辅助服务是合格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c. 技术偏离表。
d. 证明投标人所投的技术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相符的其它资料(特别如图纸、草图)。
e. 如投标人实现设备的维修、培训、备件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本地化,请提供其实现本地化的计划和有效证明文件。
f. 对关于工程设计联络、标准与检验、安装调试、现场验收、现场技术服务条款的应答;
信封B:“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b.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c.银行开户许可证;
d.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
e.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及审计结论部分内容);
f.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信封C:“商务响应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
a.投标书;
b.法人代表授权书;
c.开标一览表;
d.投标保证金;
e.如果提交降价/折扣声明应注明降价/折扣在哪个部分或全部,以及降价/折扣后的单价;(如有)
f.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意:所有负偏离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无偏离项(包括正偏离项)不要写入此表;
g.法律纠纷情况;
h.机密信息接收承诺函;
以上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包装箱或包内。
2.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内写明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并且必须严格按第四章的格式填写价格表,详细分项报价,投标文件中报价为免费项目的也需要提供原单价。成套费、检测费等表格中没列出的费用,请写在其他一栏中,并注明。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可能会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3.1投标报价为:货物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价格
相关费用: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按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报出其他服务费,计入投标总价。
2.3.2投标报价为固定价。
2.4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技术规格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备选方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且它们的投标价格不应高于主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5有效业绩:
有效范围包括(制造且售出):见招标公告;
统计时间范围:2014年1月~2016年12月
业绩数量下限:5台套
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可隐去价格);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2.6投标人应随其技术响应文件递交调试、运行(质保期内)所必需的高价值的部件和备件的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清单中列明的各项的单位报价及产地,这些备件的总报价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提供质保期外两年运行备件的报价,但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7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本招标货物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条件与要求,采用必要的方法和/或增添必要的辅助设备(无论本文件中是否要求)确保投标货物在本项目中的使用要求。
对本条款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8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人核查信息为准。
2.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个日历日。
2.101.投标文件份数: 1正、3 副书面文件和 1 套电子文件(存储于U盘内),并在外包装物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

2.11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在指定位置(含封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理人)全名签字或(和)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关键性条款和参数等全部须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投标文件中印刷的产品样本和宣传册除外)。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标书的地址:见招标公告。
3.2招标公告的标题和编码:见招标公告。
3.3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人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
2.逾期送达的;
3.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3.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1条款。
2.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且密封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无论是否有内包装,均不应拒收或因此否决投标。
3.未按要求粘贴标记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 开标与评标
4.1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4.2评价方法:综合评估法
5. 授予合同
6.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6.1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7.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变动
7.1如果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7.2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1 资金来源
1.1.1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招标人、管理或纪检部门、合格投标人
1.2.1 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人须知;
1.2.2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如属邀请招标,收到招标人邀请)并直接从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
1.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3.2 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第2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1.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邮件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邮件形式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人须知中所述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确认。
2.3.3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的语言
3.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2.1.1 技术投标书:
(1)________项目________配置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
(3)方案技术参数汇总表
(4)技术偏离表
(5)按本章第3.7款出具的声明文件
3.2.1.2 商务投标书:
(1)投标书格式
(2)商务报价表
(3)商务偏离表
(4)按本章第3.6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声明文件。
(5)原厂制造商关于售后和维护服务的承诺函(硬件设备____年)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2.1.3资格证明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编写
3.3.1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3.4 投标价格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签约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总价为准。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须实质性响应的关键部分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但签约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3.4.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3.4.2.1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2)如果投标人须知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报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3.4.3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4.4 除非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5 除投标人须知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5 投标货币
3.5.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Ⅳ-9-4);
(2)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应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7.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8 投标保证金
3.8.1 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 当发生本章第3.8.7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8.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开出: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国外信誉良好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人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汇票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3.8.4 任何未按本章第3.8.1和第3.8.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章第5.3.4予以拒绝。
3.8.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手续。
3.8.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本章第6.4款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3.8.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本章第3.9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如果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本章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
3.9 投标有效期
3.9.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日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3.8.6和第3.8.7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0 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3.10.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者首位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3.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10.4 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信封中即可。
4.1.2信封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人须知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4.1.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1.5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物外面上的投标人名称清楚可识别,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封套中都应予以接收。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或补充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4.2.2 招标人可以按本章第2.2.3款和第2.3.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章第4.2款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第4.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第3.8.7款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变更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章第4.3.1款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1.3招标人应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5.2.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或综合评议。
5.2.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3 投标文件的初审
5.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体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5.3.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以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所报单价乘以数量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
5.3.4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正、副本;
(2)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的数量、价格术语(如有)、交货期、交货地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与公开发布指标不符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报价表没填单价、折扣率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单价并拒绝明确;
(8)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
(9)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招标人可项目具体情况明确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事项)。
一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款规定将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5.3.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的具体情形如下:
该重大偏离或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存在如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5.3.7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对于标书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正确性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做进一步的澄清。
5.4 评标货币
5.4.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5.5 投标的评价
5.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5.2 除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外,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
5.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
(5)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5.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根据本章第5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
5.8 保密程序
5.8.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招标人不得透露给投标人。
5.8.2 除本章第5.7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5.8.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均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5.9 否决投标标准
5.9.1 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9.2 投标人串标、行贿、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投标行为的;
5.9.3 投标人虚报列表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扰乱招标工作;
5.9.4 投标人对招标方要求投标人澄清的问题不予理睬或拒绝回答。
5.9.5 其他构成否决投标的情形
六、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6.1.1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价最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1.2 如果该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或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
6.3 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人进行并最终接受此招标过程及结果的情况下:
6.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6.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协议的一部分。
6.3.3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6.4款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6.4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二_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个 )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投标人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税率(%)
投标保证金承诺质保期交货期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总价:含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
2.如投标人所报价格中含优惠条件(折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价格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格式
综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名称规格
型号生产商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出厂价


设备出厂总价
技术服务和培训总价
运输和保险费用
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可能会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货物分项报价表格式
货物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号:
12345678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累计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技术条款投标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




郑重声明
制造商已认真阅读了技术规格书,并完全了解货物使用环境、工况、等买方的各项要求,并将投标货物与技术规格书存在的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如果我们中标,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谈判、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买方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商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境内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应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复印件)

?
法律纠纷情况
法律纠纷情况
制造商和代理商应如实填写:
贵方目前是否正在涉及或面临尚未解决,对贵方影响巨大的诉讼案件?如果有,请简单说明情况。贵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建议联合供货体的任何成员在过去10年中是否涉及任何诉讼案件?如果是,请写明诉讼案的现状。

投标人(制造商)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证书
证 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及本公司实力和信誉。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 (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 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8.1 机密信息
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1 管理经验;
8.1.2 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
8.2 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
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
8.3.1 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
8.3.2 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
(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
8.4 保密期限
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
8.5 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8.5.1 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
8.5.2 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
8.5.3 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
8.5.4 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
8.6 残留信息
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
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
8.6.1 残留信息源;
8.6.2 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
8.6.3 甲方的业务计划。
8.7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
8.8 不承认条款
8.8.1 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
8.8.2 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
8.8.3 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
8.8.4 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
8.9 适用法律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业绩一览表

业 绩 一 览 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
(座机和手机)
1       
2       
3       
4       
5       

注明: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提供整套合同及合同技术附件,并与《业绩一览表》对应,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请勿列举。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专用条款
格式Ⅴ-1.合同范本
买 卖 合 同
(机电设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1、标的物
序号采购订单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金额(元)生产/制造商备注
1
2
3交货期:
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合同价款包括:货款、17%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
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提货款,到货后安装并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收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
帐 号:
付款人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交付方式: 交付地点:买方 安装现场
⑴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买方有权拒收。
⑵如卖方迟延交货,买方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 %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⑶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包装标准: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6、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买方 安装现场
收 货 人: 买方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卖 方承担。
7、验收与安装调试
⑴如需双方验收,买方应在货到后 3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3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 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⑵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⑶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补齐、更换或退货。
⑷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⑸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⑹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8、质量要求及设计制造标准:
⑴卖方同意以 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之日起 (见第六章相关条款) 个月内,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保金不予支付,同时卖方应负责修理、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承担。如果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⑵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⑶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9、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双方互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
10、技术服务及培训: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11、其他约定:
⑴卖方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OHSE)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承诺因其违反上述要求而给买方造成损害时,承担一切责任。
⑵卖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如买方确需卖方提前或推迟交付货物时,应当以买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将承担提前或迟延交付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⑶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⑷由卖方送达买方的货物,在卸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买方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买方的管理和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⑸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⑹卖方违反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买方。因未及时通知买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卖方全部承担责任。
⑺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除按违约处理外,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2、本合同一经签署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将签署书面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⑵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卖方可以解除合同。
13、合同签订后,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要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要赔偿对方的其他损失。
⑴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14、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本合同一式6份,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
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3#锅炉)工程

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

招标方: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方:

2017年 月 日

目 录
1总则3
2工程概况4
3技术条件5
3.1炉内检修平台选型基本参数5
3.2规程和规范6
3.3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基本参数7
3.4技术要求8
4制造进度12
5设备制造过程的监造、检验、试验和验收12
6供货范围15
6.3.1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17
6.3.2推荐质保期后备品备件17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贮存18
8质量控制19
9设备资料交付的规定21
10技术服务和设计服务21
12附图24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关于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3#锅炉)工程的,1×240t/h高温高压CFB锅炉炉膛内检修作业平台设备,它提出了上述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维护和维修以及资料交付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全新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投标方保证提供的是目前最新形式的检修平台配置。
1.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1.4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条文,投标方将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在得到招标方认可后进行解决。决定权在招标方。
1.5投标方要有安装5套以上同类型机组检修平台的经验和资质,提供有效的安装技术作业指导书、工艺卡及验收验评表,安全责任书,施工组织措施等。同时其分包商亦应具备同样资格和经验并完全执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1.6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和最终用户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将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商定。
1.7投标方在炉膛检修平台设计、制造时,必须与招标方进行详细配合,以满足总体设计要求。
1.8投标方提供详细的设备设计、安装图、说明以及操作方案等资料。
1.9设备安装设过程中,无论采用何种设备、工器具及专利技术费用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相关设备及专利的一切责任。招标方只负责施工临时电源接口,其他有关费用和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1.10若投标方中标,需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维护和维修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和最终用户确认。
1.1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设备设计、安装图、说明以及操作方案等资料。
1.12对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必须有制造所属国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损失。
1.1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14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使用中文编制,文件和图纸资料及测量仪表中所采用的单位为国际单位制(SI)。
1.1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方和最终用户作出的诸如建议、要求、审查、确认等措施均不能减轻和解除投标方对本机组的责任和性能保证。
1.16优先权:在执行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或与本技术附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冲突时,应按照下列优先顺序执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联络会会议纪要或确认函
本技术附件
标准、规范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名称: 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三期自备电站2#机项目(3#锅炉)工程
工程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安装的锅炉台数及容量: 一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3 锅炉安装地点:吉林奇峰动力锅炉车间三期电站
2.4工艺系统概况
锅炉为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TG-240/9.8-M11型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为高温高压、单锅筒自然循环、单炉膛、分离器,采用平衡通风、全悬吊结构。
锅炉运转层平台标高为8.00米。
2.5自然条件
2.5.1气侯 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40.2℃
2.5.2 年气压平均发展速度99.42KPa
2.5.3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2.5.4 年平均降雨量 660mm
2.5.5风速
最大 30m/s
年平均 3.4m/s
基本风压(10米高处)0.45KN/M2
2.5.6最大积雪深度469mm,基本雪压0.75KN/M2
2.5.7建设厂地地震烈度为:7度
2.5.8海拔高度为 :182-184 m
2.5.9最大冻土深度 :-1.70m
2.6配电系统
对于电动机单机功率大于200千瓦(包含200千瓦)的将接入10kV动力系统,10kV系统为三相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对于电动机单机功率小于200千瓦的将接入380伏动力系统,380伏系统为三相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即TN-C-S接地系统。
电源频率:50Hz
3技术条件
3.1炉内检修平台选型基本参数
3.1.1炉内检修平台选型基本参数运行环境
锅炉检修作业平台卷扬机安装在锅炉顶部大板梁处。在锅炉检修时使用,平台设备在锅炉检修时组装后使用。
3.1.2炉内检修平台选型基本参数
表3-1炉内检修平台选型基本参数
名 称单位参 数备 注
炉膛截面积m256.1见附图
炉膛宽度mm5490见附图
炉膛深度mm10210见附图
炉膛中心线标高mm37216见附图
炉膛上部顶板标高mm42200见附图
水冷风室布风板标高mm5200见附图
后膜式壁上集箱标高mm37700见附图
屏式过热器炉内高度mm15000见附图
翼形水冷壁标高mm12465.5见附图
燃烧室顶部吊装孔位置、尺寸mm见水冷总图306102.0(2)见附图
额定载荷kg不包括平台自重,不低于5000
集中载荷㎏∕m2不低于500
平台自重㎏包括搭设的跳板

3.2规程和规范
炉内检修平台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按中国国家有关标准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GB19155—2003 高处作业吊兰
GB10053—1996 施工升降机检修规则
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10056—1996 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GB700-2006 普遍碳素结构钢
GB5680-85 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JB/ZQ4000.9-86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86-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标准
GB3274-2007 普通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
IEC 电动机技术标准
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8-82 产品标牌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472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上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必须的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及安装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范。
3.3检修平台及配套设备基本参数
名 称单 位数 值备注
型 号
平台长度m
组装长度m
额定荷载㎏不低于5000
集中载荷㎏∕m2不低于500
平台自重㎏
最大载重 ㎏不低于5500
平台自重㎏
提升能力T不低于12
电动机V
HZ
功 率kw
提升速度m/min小于9
钢丝绳mm不低于20
注:上述参数需投标人认真填写,不得出现漏项,如有需要投标方可自行补充;
3.4技术要求
3.4.1投标方需具有升降机制造许可证及升降平台制造许可证。设计、制造的设备符合GB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要求及国家关于本检修平台相关的最新强制性规定。
3.4.2设计要求: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锅炉相关图纸资料负责设计整套炉内检修平台的设计,制造、供货满足招标方锅炉的使用要求。同时,投标方负责提供检修平台在炉膛的开孔部位及尺寸(需与锅炉厂进行配合,得到招标方及招标方锅炉厂认可,详见附图)投标方负责施工。
3.4.3设备规范要求:投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装置(平台本体、保险装置、铝合金跳板、平台导向轮、吊夹装置、限位梁、手拉葫芦、栏杆、集装箱及通讯装置及支座铰链紧固件等、卷扬机、保护装置、电控柜、滑轮、钢丝绳、控制电缆、配套附件等)。
3.4.4锅炉炉内检修平台使用范围为从炉膛燃烧室布风板处至炉顶顶棚管区域。同时,控制系统必须可实现炉内控制器及炉外控制柜都可实现控制,并且以炉内控制优先。炉内控制器电缆必须带有防损伤措施等防护设计,并符合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炉内操作器必须带有急停按钮、启动报警、升降按钮等。
3.4.5锅炉炉内检修平台构架(包括主梁、副梁、脚踏板等)要求其材质采用重量轻、刚性强、耐腐蚀性好的LY-12铝合金型材。结构上选用卡接式便于拆装,在炉内能快速完成组装与拆卸,并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3.4.6 锅炉检修平台四周及进入屏过处及水冷屏处设检修通道,并铺设铝合金跳板,四周通道设有安全栏杆,同时在水冷屏及屏过处应设计可随时抬起或落下的便捷式平台,并铺有随时拆装便捷跳板,便于管束变形后检修升降平台无法升降。所有栏杆高度均不小于1200mm,四周设安全防护板,高度不小于100mm。检修平台外沿距离水冷壁管≤30mm。
3.4.7 投标方提供的检修平台的提升速度应在<9m/min。
3.4.8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应充分考虑锅炉结构特点,升降平台应设足够的导向轮,保证自动伸缩、可调,防止损坏水冷壁。检修平台与炉膛四周水冷壁之间应预留适当的间隙,平台四周设置弹簧式滚动型支壁橡胶轮,并可通过导向胶轮进行调节。
3.4.9投标方提供的炉内平台升降操作电源采用24V安全电压。
3.4.10锅炉炉内平台上的用电设备及卷扬机、控制柜均应可靠接地,禁止用结构直接接地。
3.4.11锅炉炉内检修平台保护装置应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绳自锁装置)、行程限位装置(包括高度限位、升高限位等)、过流保护装置、启动、升降警笛装置、炉内操作安全电压及绝缘措施、漏电、缺相保护装置,保证检修平台能在炉内工作范围内的任何位置安全停止,检修平台应能在炉内、炉外进行升降操作,炉内优先。
3.4.12检修平台应设有防止突然坠落的安全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在驱动钢丝绳突然断开时,最大向下滑动距离不能超过250mm。
3.4.13钢丝绳部分:
3.4.13.1 投标方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14倍的标准。
3.4.13.2依照使用的工作环境选择钢丝绳规格和长度为:主绳6×37+1 Ф20mm,保护绳6×37+1 Ф22mm,抗拉强度为大于1770,要求钢丝绳的强度有足够的余量,钢丝绳的长度按实际数计算提供。
3.4.13.3 投标方不得使用有断丝等缺陷的钢丝绳,提供的钢丝绳必须选用国内知名厂家的产品(如法尔胜、巨力等)。
3.4.13.4平台的提升钢丝绳在锅炉顶棚管过热器的穿出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同时也应有防止提升钢丝绳磨损的措施。
3.4.13.5检修平台每条钢丝绳提升速度应有保证一致的控制设备或其它措施,防止各条绳速度不一致发生平台倾斜引起人员和物品坠落事故发生。
3.4.14检修平台钢丝绳导向滑轮部分:
3.4.14.1传动导向滑轮,保证其滑轮的边缘不应有破裂现象,轮与轴滑动自如,滑轮槽应大于钢丝绳的直径。
3.4.14.2固定导向滑轮结构件的强度应大于该滑轮工作时承载能力。
3.4.14.3卷扬机第一个滑轮进绳的中心线应与卷筒轴线垂直,第一组滑轮至卷筒的距离应为单绳卷筒的长度20倍以上,保证钢丝绳偏离中心的夹角小于1°30′。
3.4.15 卷扬机部分:
3.4.15.1 卷扬机采用安全可靠、性能优异、国内著名品牌的专用卷扬机,具体有投标方负责设计校核。
3.4.15.2卷扬机安装在锅炉顶部,卷扬机和滑轮组具体安装位置由投标方负责设计,设计方案需经招标方认可。卷扬机及组件有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3.4.15.3卷扬机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线。
3.4.15.4卷扬机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3.4.15.5卷扬机用钢丝绳所经过的路线,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
3.4.15.6卷扬机噪声限值为机外不得大于85dB(A)、操作者耳边不得大于85dB(A)。
3.4.15.7专用卷扬机安全制动选用液压刹车,以保证安全、平稳、有效。
3.4.16集装箱的防腐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清洁和油漆的规定,并保证寿命15年。
3.4.17电气系统:
3.4.17.1投标方所选用电机不属于国家最新淘汰设备目录范围,且保证三年内不会被国家列入淘汰范围。
3.4.17.2 配备配电柜、操作开关以及炉膛内外联系用的通讯设施以及各种动力用电动机。
3.4.17.3配电柜内诸如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等主要电气元器件选用ABB、西门子、伊顿品牌,容量的选择必须与设备的额定负荷相匹配,接触器、热继电器的辅助触点的容量至少为5A。
属于工艺设备供货范围内的电气配电、控制部分的电气设计由设备、装置及系统供应商完成,所有设计图纸需经设计单位确认,但图纸本身的适用性、完整性、正确性应由供应商负责。厂家成套的配电屏/柜型号应征得业主同意。柜内元器件型号应与全厂设计统一或采更高档次的产品。
3.4.17.4动力用电动机根据机械设备等容量选择,设备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符合国家免税政策,须经招标方认可。
3.4.17.5 厂家成套的配电(控制)箱通用技术要求
A:配电(控制)箱必须满足本工程的当地环境气象条件要求,并满足相关标准。
B:箱体一般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特殊要求除外)。当配电箱长边小于1000mm时,板厚不得小于1.5mm;长边等于或大于1000mm时,板厚不得小于2.0mm。箱体颜色为RAL7045。
C: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
D:箱门设计为内铰链,箱门应采用双开门带锁,箱体内外表面均要求采用静电喷涂。在箱内或箱柜门上粘贴牢固的不退色的系统图及必要的二次接线图。箱体名称标牌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不得粘接方式。
E:箱体设置可靠的接地汇流排和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带防松脱的紧固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接地汇流排和接线端子置于箱体底部,过门接地线应满足经常开关门的要求。
F:箱体内的接地汇流排与N排需分开设置,接地汇流采用铜排,其最小截面100mm2。
G:箱体应有敲落孔,管线锁紧设施应在箱内。且敲落孔处应设置密封胶圈防护,并达到箱体的整体防护等级。
3.4.17.6 电气元器件
A:箱内电器元件均选用具有CCC认证的产品,采用伊顿、ABB、西门子品牌,元器件型号待定,无论采用何种型号的产品,均不产生额外的费用。
B:互感器采用环氧树脂浇注型。选用大连第一互感器厂同等产品。
C:应根据业主的要求采用统一的按钮、信号灯、转换开关等,型号待定。选用上海二工电气同等产品。
D:接线端子选用如菲尼克斯、威德米勒等国际知名品牌。控制箱内预留20%富裕端子排。
3.5性能保证
3.5.1 检修平台具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平台升降匀速、稳定,禁止发生倾覆现象;
3.5.2 平台额定载荷: kg;
3.5.3 平台最大载荷: kg;
3.5.4 炉内检修平台提升速度: m/min;
3.5.5 钢丝绳安全系数: 倍;
3.5.6 钢丝绳抗拉强度: Mpa;
3.5.7质保期: 炉内检修平台质保期为设备通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后2年。
3.6 其它
3.6.1 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培训240t/h CFB锅炉炉内检修平台操作、使用;
3.6.2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安装以及安装中发生的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发生任何费用;
3.6.3 锅炉炉内检修平台为特种设备,乙方负责提供检修升降平台合格证等,

3.6.4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安装投运后,两年内设备发生问题乙方无偿服务解决,两年内设备易损件损坏乙方无偿提供;
3.6.5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运输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三期电站以及卸车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
3.6.6锅炉炉内检修平台的卷扬机、控制箱、钢丝绳等设备由锅炉零米标高运输到锅炉顶部及其安装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6.6.7卷扬机必须带有限位开关,并经久耐用,安全可靠。
3.6.8检修平台在炉内第一次组装由乙方负责安装、拆卸运出炉外,并对甲方人员如何组装、拆卸检修平台进行培训;检修平台第二次炉内组装、拆卸由乙方派出技术负责人指导甲方人员进行;
4制造进度
4.1制造进度计划表
投标方在签定合同后2周内,提供制造进度计划表。
4.2制造进度报告
在合同签订后,每月的5日前投标方向招标方递交制造月进度报告。内容包括:
(1)上月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合同工作完成累计百分比;
(2)本月计划完成工作,并与交货计划的关键日期相联系;
(3)存在的问题;
(4)更新制造进度计划表;
5设备制造过程的监造、检验、试验和验收
5.1概述
5.1.1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5.1.2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日历天数)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5.2工厂检验及试验
5.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5.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3性能考核和验收
5.3.1性能考核和验收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5.3.2性能考核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5.3.3性能考核试验的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4性能考核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3.5 投标方提出性能验收试验方案,招标方确认。
5.4设备监造
5.4.1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最新的国家有关规定。
5.4.2监造方式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5.4.3监造内容
表5-1 监造内容
序号项目部套名称编号见证项目见证方式制造厂应提供的见证资料备注
一原材料原材料检验R材质证明
原材料检验R材质证明
原材料检验R材质证明
原材料检验R材质证明
二外购件合格证R合格证
合格证R合格证
合格证R合格证
合格证R合格证


过程检验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四整机试运


注:H---停工待检 W---现场见证 R---文件见证 数量---检验数量1台
5.5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5.5.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5.5.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方便。
5.5.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5.5.4投标方为招标方监造代表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5.5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5.6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验收试验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投标方应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
5.5.7投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都应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设施应由招标方认可。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6供货范围
6.1一般要求
6.1.1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本章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6.1.2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安装和使用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6.1.3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使用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供货范围为二套完整的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装置,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各部件标识清楚,以能满足用户安装、使用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都属于供货范围,若在安装、调试、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投标方要确认此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6.1.4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6.1.5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使用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投标方要确认此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6.1.6投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锅炉炉内检修平台设备装置(平台本体、保险装置、铝合金跳板、平台导向轮、吊夹装置、限位梁、手拉葫芦、栏杆、集装箱及通讯装置及支座铰链紧固件等、卷扬机、保护装置、电控柜、滑轮、钢丝绳、控制电缆、配套附件等)。招标方负责提供系统所需动力电缆。
6.2炉内检修平台供货明细表(一台炉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此)
6.2.1供货清单(一台炉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此)
平台部分
序号供货项目规格生产厂家及品牌单位数 量备 注
1检修平台套
2铝合金四周跳板套
3平台四周导向轮只导向轮需可调自动伸缩至少50mm
4断绳保护器只
5吊夹装置只
6卡板加强支座套
7套式铰链套
8立杆标准紧固件套
9组装限位梁根
10手拉葫芦只大于1T
11附加钢丝绳米不小于¢9
12铝合金栏杆套不小于¢50×5
13集装箱只
14其他
炉外传动部分
序号供货项目规格生产厂家及品牌单位数 量备 注
1专用卷扬机台
2上、下限位保护套
3Ф20钢丝绳米要保证足够使用,并留有一定余量
4Ф22钢丝绳米同上
5专用立滑轮套
6专用卧滑轮套
7专用卷扬机电控柜台
8炉内控制电缆米要保证足够使用
9对讲机付2
10其他
6.3备品备件
6.3.1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表6-2要求的质保期内备品备件:
表6-2 单套检修平台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
上、下限位保护套1



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6.3.2推荐质保期后备品备件
表6-3 单套检修平台推荐质保期后备品备件单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产地单价生产厂家/品牌




注:质保期后备品备件单独报价,并确保业主在质保期后5年内采购价格不变。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贮存
7.1清洁和油漆
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除锈等级达到Sa2.5级。设备底漆采用二度环氧富锌底漆(含量70%以上),干膜总厚度不小于80um;中间漆采用环氧云母氧化铁中间漆,干膜总厚度不小于60um。面漆采用脂肪族聚氨酯面漆2度,干膜厚度总厚度不小于80um,油漆干膜总厚度不得小于220μm,选用同类本地区业绩多的优质名牌产品,并提前取得招标方的确认。面漆颜色为75B05海灰同时应符合GSB05-1426-2001规范要求。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高于上述要求的油漆工艺。
7.1.1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漆膜损坏由投标方负责修补。
7.2包装运输
7.2.1 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三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7.2.2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的标明招标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
7.2.3 较大型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包装)。
7.2.4投标方自行选择运输线路并负责将所有货物完好的运抵现场,因运输原因发生的设备损坏由投标方负责。
7.2.5交货地点: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或指定仓库。
7.2.6交货原则:货到现场后,厂家在锅炉设备上进行组装,组装完成试运完毕,招标方认可,方视为交货完成。
7.2.6供货时间: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个制造周期通知投标方,具体时间由商务合同确定。
7.3贮存
7.3.1设备贮存的位置要同使用位置的环境相类似,即室内安装设备贮存在室内(勿须加热及通风);室外安装设备应存放在露天。
7.3.2当设备需要防止结霜或需要防潮时,投标方应提供干燥手段(干燥器或干燥剂),并指明周期性更换或干燥的要求。
7.3.3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贮存说明书,包括定期检查和贮存维护的要求,以保证设备贮存期间不被破坏,这些说明书不应放于运输设备的包装箱内部,而应单独提供给招标方。
7.3.4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设备长期贮存保养的推荐说明书。
8质量控制
8.1投标方的质量控制概述
8.1.1投标方对本规范约定下的所有供货范围内,其中须涵盖对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负全责。
8.1.2投标方的质量管理程序应是完整的、综合性的,其中须涵盖对外购件或分包商的质量过程控制。其内容包括:来料检验,过程检查,加工控制、无损检测、油漆过程控制、最终检验和性能试验等
8.1.3投标方需对外购件和分包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
8.2产品质量计划
投标方中标后,须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向招标方提交一式两份的针对本规范编制的《产品质量计划》,提交招标方审查确认,招标方有权对计划中不满足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修改。该计划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2)产品质量检验计划,包含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包括下述OIPP)、最终检验和性能试验等。
3)特殊工艺过程控制
4)外购件与分包商的质量过程控制
5)油漆工艺过程
6)文件资料编制、管理和移交等。
8.3总体质量检查点计划/用户要求点计划
8.3.1投标方中标后,须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投标方应合理编制并提交总体质量检查点计划(OIPP),招标方将会选择其中一个或以上点作为用户检查强制点(CNP)以便监督。
8.3.2投标方应对所供设备的性能、质量负责,不论招标方是否参加设备有关检查点的见证,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方对产品性能、质量应负的责任。
8.4制造厂检查和测试计划
8.4.1投标方应根据上述OIPP 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包含所有的质量控制程序的制造厂检查计划(ITP)。且至少包括以下报批内容:
1)分项构成描述;
2)单独检查或测试项目;
3)参考文件和/或验收标准;
4)验证文件和/或验收标准;
5)见证人(投标方、分包商,招标方等);
6)检查或测试地点;
7)预计的测试日期(月,年);
8)测试报告提交时间(测试时,装运时);
9)备注(需要澄清的内容等);
8.4.2计划应显示所有投标方或分包商在制造(包括从制造厂出炉的钢板等原材料)各个阶段的制造厂检查和测试
8.5不符项
与技术规范不符项应及时书面提交给招标方,提交后,投标方可以进行工作,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但必须承担相应风险。
8.6完工信函
按合同规定提交所有指定的资料后,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呈交一封信函,列出所有提交的文件,并指出本规范的要求已履行完毕。
9设备资料交付的规定
9.1投标方应提供5套详细的包括外购部件的设备技术规范、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功能说明书。所有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附有检修升降平台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锅炉检修平台制造厂所在地升降机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升降平台载荷试验报告、安全附件合格证、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断绳保护器说明书、吊架安装拆卸说明书)
9.2投标方提供有关系统配套设计安装技术资料,保证招标方起重工可以根据技术资料很快完成升降平台的组装。
9.3投标方需至少保证15年的备品备件可靠的供货能力。
9.4本项目涉及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使用中文,包括外购部件。
9.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0技术服务和设计服务
10.1工程技术服务
10.1.1投标方应根据本规范书和招标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系统设计和组装,并提供升降平台安装图、操作系统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供货清单等。
10.1.2投标方负责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全面负责装置的组装、操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10.1.3设备安装时投标方必须派懂技术、熟悉设备性能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整套设备的组装及操作,如因投标方技术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未完成工地工作,应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无条件立即调换人员达到满足现场调试要求。
10.1.4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加班费(含节假日)、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0.1.5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满足现场安装及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0.1.6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0.1.7安装结束后必须经试运并做负荷试验,试运期间出现问题,一切由投标方负责。
10.1.8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







单位 (盖章)
2015年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10.2现场服务
投标方负责进行现场施工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的操作指导直至投入使用。如在设备使用期内有技术问题,投标方将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如招标方人员无法解决问题,投标方应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包括质保期以外),并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提供无偿技术和维修服务(特殊指明的除外),质保期从使用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投标方提供设备详细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质保期及质保范围。
10.3工作责任
投标方对提供的检修平台的设计、供货、施工、使用进行全面负责,其功能必须满足技术要求。当招标方在技术要求范围内对系统的质量和完整性提出合理意见时,投标方应设法予以满足。投标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炉顶卷扬机的起吊工作由招标方负责完成。
10.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0.4技术培训
10.4.1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检修人员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使受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装置的组装、调整、使用、维护,以保持最佳运行。
10.4.1投标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号培训内容计划
天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
职称人数
1设备组装、拆卸招标方确定
2设备安全使用
3设备保养维护
4其他
10.4.2培训的时间、人数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10.4.3培训如在投标方所在地进行,投标方需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10.5质量保证和试验
10.5.1投标方应对全部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并提供出厂报告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方。设备到达现场应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开箱验货。
10.5.2 对控制系统的工厂试验,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进行试验前7天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招标方参加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进度由甲乙双方在签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
10.5.3 由招标方进行整套装置的操作工作,投标方进行指导,在调试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包括设计和制造等问题均由投标方解决。
10.6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双方商定。
11、有关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近期新成立企业不需要)
(6)有权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有的话)
(7)产品荣获的荣誉证书(如果有的话)
(8)所投产品通过的国际认证(如果有的话)
(9)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质量认证(如果有的话)
(10)投标人的技术工程师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意: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附图
附图一
附图二
附图三
附图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修 化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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