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新港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编制新港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编制新港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项目
发布机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人:操作员02 发布日期: 2017-06-06 16:25 访问次数:11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新港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编制新港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编制新港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08号
1.3项目地点:新郑市
1.4招标方式:询价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工作内容:对新港产业聚集区法定范围内的土地开展集约利用评价。
1.7工作要求:成果要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成果通过验收。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需要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和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资深会员证书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核。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6日至6 月 8 日17:00整。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6月6日至6 月 8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6月6日至6月 8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6月 13日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新港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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