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犬伤门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犬伤门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国际港务区犬伤门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犬伤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37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医用创口冲洗机1台、医用冰箱1台、医用空气消毒机(壁挂式)1台、高压消毒锅1个、立式无影灯1个、操作台1个、弱碱性皮肤粘膜清洗消毒剂300袋、高低冲洗池1个、冷链保温箱及温湿度监控云平台4个,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项目用途:犬伤门诊建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产品非供应商生产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具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2:3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2: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世忠、彭增伟
联系方式:***-********;传真:***-********-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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